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04-02浏览次数:180

各系(部)、处(室)、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地方属高校提名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省地方高校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2.专家提名,专用项目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科研及校企合作处将于2022415日起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 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在线生成通用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按要求组织在线填写和提交。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4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并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三)提名公示

1.通用项目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形式,于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在线填报日期结束前应完成公示。

2.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3.所有项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2)同步发送573346674@qq.com邮箱,截止时间为202251215:00。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成1张光盘,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

申报人于2022516日前将纸质版提名材料报送科研及校企合作处育德楼103室。提名材料包括汇总表(附件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4,选填)。


科研及校企合作处

202242

附件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苏教办科函〔2022〕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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