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驻校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0】11号)精神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10月4日至7日正常上课上班;10月8日、9日正常休息。2023年寒假开始时间相应提前。
二、工作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要做到非必要不离宁。如确需离宁,须履行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成行,并在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2.各部门要做好假期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师生员工假期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3.落实值班和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有关应急事项和舆情,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4.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