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0级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应征入伍新生到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征兵办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学生本人或受委托人携带两份《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我院《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10月10日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如已经接到入伍通知书可提前到校进行办理)。也可邮寄至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宝善寺路56号,乐动网页版登录入口人武部收)。
3、我院收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院公章后,一份留存,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
4、县级征兵办接到《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后,在1周内送交入伍学生或受委托人。
5、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我院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6、入伍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7、办理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入伍新生,保留好所有入学原件(《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电子档案等),以备将来重新入学使用。
8、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需要缴纳各种费用。
9、请各系逐一落实2020级新生入伍情况,汇总后将入伍新生名单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学院武装部,包括学号、姓名、专业、办理进展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