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4-10-29浏览次数:762

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激励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经研究,学校决定评选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2级、2023级学生

先进班集体:2022级、2023级班级

二、评选名额

1.各班级可评选“三好学生”的人数应控制在班级总人数的5%以内;“优秀学生干部”人数在班级总人数的5%以内;且“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可兼报。

2.系部学生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人数应控制在系部学生组织成员总人数的10%以内。

3.校级学生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人数应控制在学生组织成员总人数的10%以内。

4.校级、系部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均不占用班级名额。

5.上报的先进班集体数占每系2022级、2023级班级总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身体心理素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

2.综合素质名列班级前10名。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一学年内,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排名前15%,且成绩全部合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

5.所在宿舍被评为三星级文明宿舍及以上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身体心理素质,能热心为同学服务,乐于助人,作风正派,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2.综合素质名列班级前15名。

3.一学年内,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排名前20%,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工作,并表现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成绩显著,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在同学当中享有较高威信。

5.所在宿舍被评为三星级文明宿舍及以上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班无受处分的同学。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自觉性高,学习时间利用得好,学习成绩较好,考试无人作弊。

3.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考试(非计算机类专业)班级通过率在同年级班级中占前5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一般要求无体育不及格同学。

5.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6.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文明、讲卫生,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宿舍,文明校园活动,做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班级所在的宿舍无不文明现象。

7.班级所在的宿舍零黑榜。

四、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

1.2024年11月4日—11月13日,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由学生本人按要求在学习通智慧学工系统“三好学生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栏目中提交申报材料,辅导员初审,签署审核意见。

2.2024年11月21日前,系部书记审批,通过系部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并进行公示3天,签署系部意见。审批通过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3.2024年11月22日—11月29日学生工作处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在全校公示5天,对入选学生进行表彰。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2024年11月21日前,申报班级在学习通智慧学工系统“先进班集体申报”栏目中提交申报材料,系部书记审批,通过系部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并进行公示3天,签署系部意见。通过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2.2024年11月22日—11月29日学生工作处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在全校公示5天,对入选班级进行表彰。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9日